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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节 (第2/2页)
来形容,他甚至隐隐感觉到,自己手上的飞虹也因为喜悦而嗡鸣。 飞虹,是他佩剑的名字。 都说剑器有灵,神兵利器更是如此,虽然飞虹铸造时间不长,但无论是铸剑材料还是使用者都属于佼佼者。 在这样优越的条件下,若飞虹无灵性,才是异事吧? 天与海与风,当他手握飞虹时,便与自然融为一体。 一个月不握剑的生疏算什么,他的剑招早就融入灵魂深处,根本不是区区养伤可以影响的。 但俗话说得好,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仿佛为了弥补之前一月的分量,他的动作越来越快,气势越来越强。 狂风裹挟砂砾,海浪被劈出空隙,漫天的水波从高处落入大海,在干燥的沙滩上留下点点痕迹。 酣畅淋漓。 当他全身心投入地做一件事时,仿佛时间的流速都会变慢,明明已经练了一个多时辰的剑,却仿佛只过去一瞬,若不是他的里衣已经被汗水濡湿,叶城主绝对不会停下。 很久很久,没有这么愉快了。 他同时也发现了一件悲哀的事,自己真是天生劳碌命,老天赐给他休息的时间都无法好好把握。 也是没谁了。 只要岚风朗月想,她们是非常会拍马屁的,特别对他们来说,赞美城主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才不是什么拍马屁。 叶孤城虽然心里苦涩,但是身体却不会骗人的,肚子里腹诽,练完剑后的人却透着一股愉悦的精神气。 这精神气是从身体的每一个毛孔中流露出来的,气场中自带的坚冰融化,剑只要握在手中,就仿佛拥有一切。 两人盈盈一拜道:“恭喜城主突破。” 一个月不练剑,武功不退反进,只能说是叶城主憋得太狠来了次大爆发。 叶城主本就对下属和颜悦色,在心情不错的时候那便更好了。 往日里怕只会骄矜地点头,但今天除了点头却还赠送了几个字,道是:“不值得一提。” 显然只是自谦的场面话。 叶城主自谦时,下属尚且能将他捧上天,如果他自己再自信一点,那岂不是要飞到天上与太阳肩并肩? 因为以上种种缘故,叶孤城决定活得低调些。 呵呵。 如果陆小凤知道叶孤城在想什么,搞不好会嘴皮子咧开一笑,为了他的自我认知。 显然,叶城主的自我认知出现了明显的障碍。 不知是否各方也在配合叶城主养伤,在他拖着断肋骨的身躯静养的一个月中,除了受到玉罗刹指使送到白云城的信件之外,便没有大问题。 或许是陆上走一遭沾染了陆小凤善于惹麻烦的气,等到他伤好了,事情却有找上门。 如不是看在亲戚的面子上,叶孤城搞不好会说是麻烦找上门。 也就是他伤堪堪好的那几天,忽然有下属敲响了他的门道:“叶二公子回来了。” 叶孤城可是花了一小段时间才把叶二公子的形象从脑海深处扒出来,但在想起来的当时,心情就不太美妙。 所谓的叶二公子,不就是叶孤鸿吗? 叶孤城与叶孤鸿,在原著中可没有交代两人的亲戚关系,但且别说两人都用剑,光是名字如此相似,就能知道二人关系匪浅。 叶孤鸿年纪比叶孤城小上不少,从身份来看是他的堂弟,他们家世代姓叶,等到叶孤城这辈,名字正好轮到“孤”字辈,奈何家里这一代只有两根苗苗,除了二人享受一把顶着孤字于名字中的快感之外,其他人都无法享受到。 至于叶孤城与叶孤鸿的关系,那真是说好也好,说不好也不好,毕竟两人之间几乎相差十多岁,在叶孤城已经长成翩翩少年郎的时候,叶孤鸿还只是一个小豆丁,而且还是死了爹的小豆丁。 毫不夸张地说,是叶孤城一把屎一把尿将人给养大的。 原本叶孤城琢磨着他这当做儿子养的小堂弟还颇有些慧根,又是真对剑感兴趣,思忖着要不要将自己的天外飞仙教给他,如果自己出了什么问题,家里还不至于一个传承人都没有。 谁知道当时正在中二期野心勃勃的小少年并不能看上叶城主的剑术,一心想着自己要做出一番事业,怎么可能留在白云城与叶孤城学剑术。 时逢西门吹雪名声大噪,叶孤鸿就觉得自己仿佛受到了感召,一心一意将西门吹雪当做是精神偶像,天天做能够拜在西门吹雪门下的白日梦,等到梦久了干脆找一个机会从飞仙岛跑出来,言语间似乎是朝着塞北万梅山庄去了。 叶孤城:呵呵。 你尽管去,拜师要能成功我算你赢。 然后叶孤鸿果然没有拜师成功,几年前他传信回飞仙岛,言自己拜入了武当派门下,颇有一副不学成绝对不归来的模样。 叶孤城:呵呵。 小年轻心怀梦想挺好的,关于叶孤鸿微妙的小心思他也很懂,对这样的年轻人来说,一般别人家的都是最好的,明明叶孤城的剑法甚高,但他偏偏闹别扭不愿意同叶孤城学,这也没有办法。 只道是盯紧一点,幽灵山庄的时候保他一命,别给死了,也算对得起他父母祖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