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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十分远近闻名的老街, 至今差不多有一千多年的历史。 碧绿的河水环绕在这一长条低低矮矮的建筑旁,一栋栋建筑边檐高高翘起,各抱地势, 勾心斗角。乌黑的瓦片整整齐齐的从房顶排列下来,在夜晚时分便被安装在下方的射灯投影出各色各样温暖的灯光,映照在中心的河面上,美的足以入画。 宗祁牵着拉斐尔,两个人在人流拥挤中挤来挤去, 顺着两边悬挂的灯笼,一直朝古街深处走。 按理说拉斐尔是十分不喜欢这样人多并且很有可能造成和人不必要接触的场景, 但是他感受到自己粗糙掌心里另外一个人的温度后, 居然真的尽数忍耐下来了,乖乖的顺着宗祁的方向走去。 两个大男人牵手还是有些奇怪的,不过现在人很多,就算拉斐尔长得挺显眼的, 不过毕竟他在外国比较出名。用通常的话来说就是活跃在娱乐版块的人物,又不是演员或者明星这种站在台前的职业,所以也没多少人认识他。不过不认识归不认识,回头率还是一样的高。 然后威斯敏斯特公爵就真的体会了一次端着小方碗, 坐在路边小方桌上吃东西的感觉。 从方糕到汤圆,从灌汤包到白切羊肉, 七宝糟肉和拆蹄,一道接着一道,看得人眼花缭乱。 拉斐尔倒不是很饿,大部分时候都是宗祁在吃,拉斐尔看着他吃,眼神挪都不挪一下。 宗祁内心异样的感觉越来越重,吃低头吃完这个灌汤包后把筷子头一转,反手敲了敲拉斐尔的手。 “你干嘛?!” 他凶巴巴的瞪了拉斐尔一眼,后者失笑,喑哑又极富磁性的笑声从薄唇里流泻而出,莫名的让宗祁面红耳赤。 “吃你的吃你的。” 宗祁反手就抬了一勺子酒酿丸子塞到拉斐尔嘴里,后者也含着笑容,乖乖的凑过来,看样子还像是恩恩爱爱的小情侣在黏糊糊的吃东西一样。 蓦然冒出这个念头的宗祁一愣,脸色蓦然一顿,然后又将这个念头按回了脑海深处。 他想,他可能明白了什么。 香槟玫瑰的花语很好懂,“爱上你是我今生最大的幸福,想你是我最甜蜜的痛苦,和你在一起是我的骄傲,没有你的我就像一只迷失了航线的船。” 也许会是巧合,是,或者不是。 玛格丽特·杜拉斯的《情人》是这位著名法国女作家的代表作,与此同时,也是这位作家带有自传性质的故事。 它讲述了一位白人女孩同一位华裔富家少爷的故事,男主角正是杜拉斯第一位情人李云泰。 玛格丽特·杜拉斯年轻时候家境贫寒,她从小生活在一个支离破碎又穷困潦倒的古怪家庭,这也造成了她好强的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