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万人迷的不归路_第119页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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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易斯微微勾唇, 退一步让她先走。

    大概是1970年左右,老实说我也记不大清楚了。那个时候我刚刚随父母搬到纽约, 你知道的,多么繁华,多么美妙, 承载着无数美国人的财富梦的梦中城,我眼中的奥思维德, 就是最初出现在那个纸醉金迷繁华若锦的城市的。

    那个时候我才十三四岁,奥思维德比我大差不多两岁, 我还得叫他一声奥思维德少爷, 虽然我很不想承认。但当时, 他的父亲是赫赫有名的名门贵族,家世渊源,我的父亲当时为了生意得需仰仗他父亲的能耐, 便刻意交好,常常带我去拜访他们一家。

    咖啡馆外人流如织,路易斯侧脸望着窗外,脸上带了几分落寞,也不知道为何而来,也许过去的岁月在他的心中也是一段无法忘怀的回忆。

    我第一次去他们家时,他们家可真是门庭若市热闹至极啊。小姑娘,是你窝在这个偏僻破旧的小地方,一辈子也见不到的奢华靡丽。别瞪我,我说的是实话。

    在那个夜夜歌舞不断,天天人来人往的豪华的宅子里,我见到了巴比鲁家的小少爷,奥思维德。

    他当时十五六岁,穿着一身黑色的西装,看起来还很年轻消瘦,彬彬有礼,一言不发站在他父亲身后,也有几分他父亲的派头了。

    我的父亲同他的父亲寒暄,我站在后面百无聊赖地盯着墙壁上的蚂蚁,那个小黑点,在精致的浮雕里头爬行,一圈一圈在打转,徒劳又疲惫地晃动着触须。

    我出神地盯着那只蚂蚁,直到感受到另一道目光。我看过去,只见奥思维德笔直地站着,神色冷漠平淡,那双眼睛却不知觉地时不时飘过来。好像在凝视着那个小蚂蚁,又好像在发呆。

    他感觉到我在看他,眼神移过来了。我该怎么跟你形容呢那种感觉,啧,就像是刚才看那只蚂蚁的感觉。我不喜欢他看我的眼神,所以第一次见面我就讨厌起来那个家伙了。

    傲慢无礼。我在心里想着。

    此后,我们家跟他们家渐渐熟稔了。我爸爸经常叫我好好跟他相处,可是奇怪的是,我们始终没办法好好相处过来。真的很奇怪,我敢说,整个纽约就没有我搞不定的人,没错,我就是有那种自信。没有人会拒绝一个俊美的、聪慧又善解人意的优秀男孩,我在短短一个月就可以在纽约的上流社会,当然是孩子那种,混得如鱼得水。

    我跟他是朋友哈哈哈你太可爱了洛丽。不可能的,我们这辈子都不可能是朋友。我们是敌人,是对手,洛丽,这一点我不会伪装。

    在当时,我就是搞不定奥思维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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