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病,得治[快穿]_第96页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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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认识一位年长许多的男性吸血鬼,后来偶尔遇见被狼人追杀的女性吸血鬼,也就是女主角,后来三人才一起开了这家店。

    他一直觉得自己看人挺准的,而且比起吸血鬼,有些人类反而更值得警惕。

    店里最后一个客人起身离开了,简越未来的女朋友,吸血鬼温雪从厨房探出头来喊了一声:“小越?”

    奚宁的视线掠过简越看向后面的温雪,眼中震惊,像是不敢置信这里竟然还有一个同类,犹豫着点点头。

    简越冲他友好地笑了笑,领着他进了店里。

    今天另一只吸血鬼有事出门,只有温雪和简越在,温雪已经从后厨走了出来,怯怯地打量着奚宁。

    简越让奚宁先坐,他先去把店外的东西都收起来,再关好店门,拉着温雪坐在奚宁对面。

    “我叫简越,这是温雪。”他简单介绍了一下自己和温雪,问起奚宁:“你叫什么名字。”

    奚宁告诉了他,再用了系统给他安的身份,说自己以前被亲人关起来埋在底地下,今天才从棺材里出来,一路来到了这里。

    简越则说自己和温雪是去年搬到这座城市来的吸血鬼,如果奚宁最近找不到地方去,可以先暂时住在店里,厨房后面就有一个闲置的小房间。

    奚宁愿意的话,还可以在店里帮忙,他们最近正好缺人手,薪水按天付。

    奚宁十分感动,不住地道谢,他注意到温雪看他的眼神一直不太友好,果然她拉着简越去了后厨,要跟他单独说话。

    温雪和简越不一样,她是纯吸血鬼,能闻到奚宁身上新鲜血液的味道,而且不像是动物血。

    “他来历不明不说,在外面惹了事牵扯到我们身上怎么办?”温雪不想留奚宁在这里,“还是让他离开吧,或者……或者只让他留宿一天。”

    简越仔细思索着,安抚温雪:“别担心,我先问问他。”

    简越觉得同类毕竟是同类,这座城市这么大,能遇上一个十分不容易,但他也有自己的底线。

    他回到桌边,直截了当地问奚宁:“你来之前,吸过人血?”

    奚宁措不及防,他慌乱了一瞬,如实说道:“对,但我没有咬死他……我只是太饿了。”

    在地下埋了几十年,出来当然饿得不行,简越没有再多问,只说如果这几天有什么异常的新闻报道,他立刻就会把奚宁赶走。

    温雪一直都是喝动物血为生,她养了一只金毛犬,每天只放一点点血不会死,也能勉强抵住她的饥饿感。

    店里不在的另一只吸血鬼,则是养了一个知道他身份的人类情人,总之只要不杀人,不惹出什么事,奚宁就能在这里待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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