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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一应俱全,不需要他们另外添置。以前一家人都要挤在一起,可现如今每个人都有了自己单独的屋子。 童彩花本想选个最小的院子住下,但叶红裳却让她去了仅次于正房大的东厢房。 放下行李,童彩花环顾着自己的新房间,心里面美滋滋的,终于不用再挤在一个只有床和柜子的小房间了。 刚开始童家人住在这么大的屋子还很不适应,适应最快的反而是大黑狗黑黑,它有了能够尽情撒欢的地方。不过他们住了个十天半个月,也就都习惯了。 张老板还是第一次见到叶红裳本人,颇为吃惊拥有这样好绣工的人居然会是这么一个美貌的女子。 这几年来,叶红裳和童彩花凭借着精湛的技艺,渐渐在镇上也积累了一批回头客,谁让她们绣的衣服花样别致,颜色也格外丰富亮丽呢。穿在身上,街上的人都看个不停,可满足了不少妇人的虚荣心。 这点也是要多归功于童彩花,她毕竟是个现代人,将现代的一些花样融合到绣品中。自然脱颖而出。 从去年开始,不光是镇上有钱的妇人家会来订做叶红裳童彩花制作的成衣,就连京城都来了几单生意。给的价钱那叫一个高。 童彩花开始有意减少了接单的数量,有些东西越是供不应求,价钱才越会抄起来。她们名声已经打响出去,之后慕名前来的不会少。 在镇上住习惯了,童彩花便带着童父去了附近最好的医馆看腿。大夫说童父的腿疾虽然不能完全康复,但想要摆脱拐杖是有可能的。只要按时服药,并且定期到医馆治疗。 这么多年童父活的浑浑噩噩,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差点儿热泪盈眶,要不是在女儿面前觉得有些丢脸,怕不是要直接泪洒医馆。 童彩花本来以为来了镇上会变得非常的忙,不成想反而比以前生活的要更加清闲。每天绣花的时间也没多少,其余时间就只有看书。童家人虽然还奇怪过她怎么认识字的,但都被她给蒙混过去了。 以前的那个傻子童彩花再也见不到一点儿踪影。 春雨绵绵,童彩花踩着地上的水坑去张老板的店里拿布料,进了店却不见张老板人,就连熟悉的店小二都没了踪影。 柜台处一个陌生的年轻男子正低头打着算盘。一袭青衫,身材偏瘦。长相清秀儒雅。有点儿类似方林的气质。 说起方林,他当然是最高兴童家人来镇上的人了,他等了叶红裳四年,也不介意再等四年。 那年轻男子听到声音抬起头往门口看,就见一个穿着桃色衣衫的可爱少女站在那里,一双大眼睛正看着他。 少女声音清脆洪亮:“张老板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