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110页 (第1/2页)
戈欢回到房间时, 挽风已经做好一桌子菜,摆好碗筷,在等他。 “欢欢去哪儿, 这么久才回来,菜都凉了。” 挽风起身, 莞尔一笑,风情万种。 “四周走走, 万妖渊挺大的, 有些地方我还没到过呢。” 戈欢故作轻松,缓缓走到桌前坐下:“我们吃饭。” 挽风也并未多问什么:“这个是你最爱吃的,欢欢,你尝尝,今天多加了点辣, 我发现你挺爱吃辣的,以前伤还没好的,是不能碰辣的, 想必欢欢忍很久了,现在可敞开了吃。 ” 挽风一手撩起袖子往戈欢碗里夹了点菜。 可戈欢根本没胃口, 他端望一脸浅笑安然的挽风,突然开口道:“挽风, 你家人呢?” 很明显,挽风脸色不自然了。 “我没别的意思,挽风,只是你每次总聆听我, 我对你已经没有任何保留,而我却一点也不了解你,我想…” 挽风笑道:“ 既然欢欢主动问起, 我自然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而后他放下筷子,郑重道:“我家人只有你,这里是我的家。” “不是,可是,你是圣灵妖。你们圣灵妖一族呢?你以前不是说你们圣灵妖是妖中贵族,极为高贵,你在开玩笑吗?挽风。” 戈欢有点坐不住了,竟和他心中猜测近了几分。 “ 我和谁都可以开玩笑,唯独不会跟你。以前说得也并无错,圣灵妖的确妖中贵族,身份高贵,无妖敢与之匹配,可那只是以前,很久以前…” 此刻,一向笑容盈盈的挽风脸上多了些藏不住的沧桑,恨意,怒意,痛楚。 转瞬即逝。 言语淡淡,极为轻巧,挽风无论何时,说什么话,都是如此。 这次换戈欢静静聆听。 一百年前,圣灵妖其实糜花鹿化为人形的一种,但这糜花鹿不是普普通通,有七彩鹿角,身份的象征,而且法力高强,擅长寒冰术,当初在妖界称霸一时,所以被尊称为圣灵妖。 在挽风这一代,圣灵妖族已经在走下坡路,妖界大肆杀戮,都想雄霸妖界,而最大的阻碍便是圣灵族。 许多妖类已经密谋联合多次绞杀圣灵妖,死伤惨重。 他们不得不开始迁徙居所,辗转流落。 挽风那时还是小妖,只过了不到五十年舒坦日子,便跟着族群颠沛流离,但他被保护得很好,不泯小孩子的顽皮贪玩,不谙世事,天真烂漫。 在一次迁徙中,挽风被一只蝴蝶迷走了,反应过来,留他孤身在山林间游荡,一群狮子觊觎已久,发了疯地追赶他这只小小七彩麋鹿,已经团团围住了。 那时挽风以为自己就要命丧于此,一位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