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不尽_第119页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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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怕,哪怕我们还没有分手,作为恋人,我也不该阻止他去做自己喜欢的事,就好比我也不会希望他劝说我放弃哲学。

    有些东西虽无法凌驾与任何感情之上,但对人生同样重要。情感是血液,它们便是骨肉,支撑起人生的框架。

    我心事重重下了车,一抬头,见到余喜喜立在不远处,缩头探脑,鬼鬼祟祟。

    对上我的目光,她一阵小跑着过来,和我打招呼:“北哥,早啊。”

    “早。你看什么呢?”

    余喜喜收回目光张望的目光,道:“看帅哥啊,北哥你和商牧枭住一起啊?”

    我脚步一顿,道:“不,不住一起。他现在和我住一个小区,顺路带下他而已。”

    她点点头:“哦。”

    我们并肩走在梧桐大道,冬去春来,光秃秃的梧桐枝条再次长出绿叶,两边的树冠几乎连成一片。

    细碎的阳光从树叶缝隙里漏下,伴着微风轻轻晃动。

    “人性最特别的弱点,就是在意别人如何看待自己。万物,存在即合理,合理即事实。”余喜喜轻声念完,抱着讲义急急往前跑去,一溜烟跑进了教学楼。

    我错愕地停下脚步,难以形容自己此时的心情。

    余喜喜的前一句话来自叔本华,后一句,是黑格尔的。她若像平时一样与我从哲学角度讨论这两句话,我不会有任何怀疑,可她丢完这两句话逃也似的走了,摆明不寻常。

    她没有要和我探讨的意思,这话是特意说给我听的。她特意说给我听,要我不要在意别人看法,告诉我一切存在即为合理。

    到了这份儿上,我也无法欺骗自己她对我的性向一无所知了。

    她知道了。

    知道了我和商牧枭的事,知道了我的性向。

    或许早就知道了,只是一直努力装作不知,今天实在是看不下去我拙劣的掩藏,这才想要戳破。

    这丫头……

    我哑然失笑,抬步继续往前走去。

    整个上午,余喜喜和我说话时都不敢看我,比我都像个被揭破隐秘的人。

    “是,我正在说谎。”

    余喜喜惊讶抬头,怔怔望着我。

    上课铃响,我指了指教室后面,让她坐过去。

    “我正在说谎”,这是罗素的经典悖论,光是探讨这个问题,就可以洋洋洒洒从二律背反谈到康德的“物自体”理论。但就和余喜喜通过叔本华和黑格尔传达自己的想法一样,我这么说,也不过是借罗素来回应她——是的,我正在说谎。我生来不同,但却努力的想要掩藏这份不同。我说谎了,每分每秒,对每个人。

    “北哥,你是最棒的!”余喜喜心照不宣地冲我竖起大拇指,欢快地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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