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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便因过度劳累猝死于书房中。据他亲近的人所讲,他生前每天至多只睡4个小时。继任者是闫厉的堂侄,此人远不及堂叔父的魄力和拼劲,能够勉强守住基业已是不易,倒是再下一任的家主有几分闫厉的风范,被媒体誉为新一代的商业奇才。 这本书季默当初很随意地翻阅了一遍,并没有留下深刻的印象,时间一久就淡忘了,要不是闫厉这个大活人的存在不断刺激他的记忆,他也不会慢慢回想起来。 季默看了眼闫厉伏案工作的背影,掏出玉扳指端详。 上两次穿越之前,他都拿到了“提示”,第一次是报纸,第二次是纪传,其后没多久,他就因不同的原因死亡。倘若这是定律,那么这一次,他还剩多少时间? 方才他已经上网查询过历史上黎家的资料,搜索到的记录不多。黎家算是地方上的望族,族中子弟大多是读书人,最大的荣耀是曾出过一个状元,但年代久远,更加详细的史料,大概只能在地方志里查找到。 闫厉远程处理完一些邮件,转身看到季默拿着一只扳指发呆。 “这是什么?” 季默实话实说:“我也不知道。” “哪来的?看起来很旧,是古董吗?” “算吧,毕竟900多年了。”季默说着将玉扳指小心收了起来。 身底下的床传来震动,是闫厉上来了。 “你有点不对劲。”闫厉肯定地说。 季默没承认,也没否认。 他想到纪传里闫厉的结局。创造了极大的事业,却在作为男人四十几岁的正当年英年早逝,没有亲人朋友,死的时候也只有孤独一个人,尸体是第二天打扫卫生的佣人发现的。无论怎么看来都挺悲惨。 “我说你,别这么拼了,很容易秃顶和早泄的,工作那种事情应付一下就好了,钱是赚不完的。” 季默看他的眼神不禁带了怜爱,语重心长道。 闫厉却以为季默是在对他刚才只顾工作的举动表达不满,当下认真解释了邮件的紧急性,说他不得不立即回复,并保证旅游结束前绝不再沾公事。 闫厉说起什么都是一本正经的模样,无论地点是在严肃的办公室,还是充满暗示意味的双人大床,季默对他这副样子已习以为常,多看之后还觉得有几分可爱,把人按倒后,低头在他颈侧啃了一口。 闫厉的眼眸暗了暗,环抱住季默的背部,顺从地打开身体。 翌日的行程是游览桦山。 爬山对一群亚健康的办公室人士来说简直是要了老命,缆车只能乘坐到山腰,剩下的路还是要靠双腿走上去,登时一片呜呼哀哉。但也有少数人兴致勃勃,比如季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