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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投无路,无路可走。还好人间自有真情在,狗师兄知道了我的遭遇之后,立刻下车对我表示了极大的同情。他拍拍我的肩膀,给我说:“等会儿把你们的目的地发给我,我想办法解救你。” 啥也不说,这才是亲人! 我热泪盈眶地上了仇闻笛的宾利。 是的,混血女士和她的爷爷一样,也是自带着车的。 所以说我就觉得仇闻笛肯定是故意的!她怎么可能从来没有来过帝都?您看这不是就顺顺当当地直奔了四里屯,逛街逛得比我这个呆了五年帝都的人还熟练?老高不知道,我还不知道吗?她哪儿是真的来玩,她明明是—— “林小姐,帮我看一下,这件衣服怎么样?小殊最喜欢黑色,但我穿上去好像并不是太好看呢。嗯……我还是喜欢那件红色的。” ——来示威的= = 我偷偷地给狗师兄报地址,在心里许愿,虽然我已经负债累累,但是这个时候只要他能来救我,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哪怕卖血。 “林小姐?我该买哪件呀?好纠结呀。” “啊,哦,这件红的你穿好看的。” “是吗?”仇闻笛笑了一下,对着旁边待命的柜姐微微颔首道,“那我两件都要了,服务员,包起来。” 你都决定两件都要了你还问我! 我内心一万头草泥马飞腾而过,无奈对方表面上却是滴水不漏,说让我陪玩就是陪玩,一点超越字面意义上的事情都没有。也不让我拿东西,买来的东西全部让身后的保安拿着,只是挽着我不停地进出各个我从来就不敢进去的店,疯狂血拼,当着我的面挥金如土。 与此伴随着的,则是各种各样的“小殊”。她似乎是在刻意提醒我,她和樊殊之间的关系有多深,他们之间共同拥有的过去有多长。 说起来我真的是不懂她。且不说我和樊殊完全没希望了——那天樊殊的“您”还不够表达态度吗?到一个已经出局了的对手面前耀武扬威,有这么开心吗?一定要赶尽杀绝吗? 不过听樊殊的事也挺有意思的。我在心里苦笑,聊胜于无。 反正以后和樊殊,估计也是完全分道扬镳了吧。要不是这个机会,我可能再也得不到和樊殊有关的任何消息了。 这么想着,陪仇闻笛逛街好像也没这么难受了。而且还可以趁机锻炼身体,看看西洋镜,也挺好的? “林小姐,”不知道逛了多久,仇闻笛终于放过了我——也可能她看我已经彻底乐在其中,因此丧失了羞辱对手的乐趣,“我们去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吧。” 作者有话要说: 满整十收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