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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一旁去,赶紧让出身边的路灯。 哈士奇大人神态高傲地走上前,抬起后脚,在上面随意地洒一点液体,标上自己的徽记。 以昭示这里是它的地盘。 对于一身运动服球鞋满是灰尘纯粹学生模样的林东,哈士奇大人连用狗眼稍微扫瞄一下的兴趣也没有。它的神气就像大公司的老总,带着漂亮的女秘书,傲慢地巡视着自己的领地。 林东看了看民工兄弟,又看了看那哈士奇远去的身影。 忽然有点弄不明白,究竟谁才是人? 谁才是狗? “啊,兄弟,你喜欢吃狗肉吗?”林东觉得也许自己请他吃一顿狗肉煲,可以树立下这位民工兄弟的作为人类的一点自信心。 “千万别!”民工兄弟一听就着急了,他拦住林东的话头,双手连晃:“在城里你不能说吃狗,不得了,这城里的狗可是不得了的,不是丈夫就是儿子啥的,宝贝得很!千万别提一个吃字,要是让人听到,那麻烦就大了,上次我老乡喝多了几杯马尿,跟我们吹嘘几句狗肉的味道,让一个路过的城里人听到了,唤来一大帮人,把我们几个打个半死……” “这还是我们的大兔朝吗?”林东差点怀疑自己回归错了世界。狗肉他不爱吃,但也不反对别人的爱好,存在就是合理嘛。猪牛羊鸡鸭鹅,这些都是肉食,都能吃,人们爱吃啥吃啥,反正只要不吃人就行了,怎么到狗这里就不行了呢? 再说,讲一句吃狗,又不是真吃,就让人围住暴打,还有天理吗? 其实这件事,林东稍微敏感了一些。 在这世上,人不如狗早是铁一般的事实,完全无须大惊小怪。 不过,可能是当年穿越初期让某条巡山犬追赶得满山跑的阴影还在,所以对林东来说,激动点也情有可原。 想惹是生非不成。 反而让一条高贵的狗弄得很是郁闷的林东同学,格外无聊地走在大街上,就在他准备穿过一个街口时,突然有辆车子不顾红灯,疯狂加速,直冲了过来,吓得过马路的行人惊叫四散,争相躲避。 林东心头一喜,终于有伸张正义的机会了。 七十码。 传说中的七十码有木有! 等车子停下,将那个酒驾的孙子揪出来暴打一顿,缓解下刚才被狗鄙视了的郁闷。 正想得心花怒放,猛然有种恐怖的感应,袭上心头,林东此前关闭掉的“鹰眼”自动开启,眼睛瞬间高速锁定了一个目标。那是个黑洞洞的枪口,前端装着一个消音器,自车窗后伸出,指向自己。 卧槽! 是谁要杀自己? 难道是那个什么笑面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