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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来的路上稍微了解了一下,可太有意思了。而且,我经过深思熟虑之后,觉得我们不需要唱别人的歌,我们要唱就唱——原创。” 陈莞尔拿起那本笔记本,在他面前晃了两下:“就这个?” “对!我知道你怕麻烦,所以写词作曲这种事情就交给我,我一定会让全国的观众惊叹于我的才华,你可以先拜读一下。”江洵对自己的杰作颇为自信。 陈莞尔把本子还给他:“你这字属于幼儿园级别的草书,实在看不懂。”其实江洵也知道自己的字丑,但有句安慰话怎么说来着,叫“长得帅的人字都丑”,所以他丑得心安理得。 好好写的时候是可以看明白的,不好好写的时候,那就难以分清是不是人类的字体。 才思泉涌的时候,自然顾不了好看不好看,所以看不懂很正常。 江洵把本子合上,给自己找台阶:“这只是初稿,我还要修改的,不急。” 陈莞尔拿他没办法,说来真的无法解释清楚,她现在有些习惯性地惯着江洵的臭毛病,嘴上拒绝,行为上还是会忍不住顺着他走,见了鬼了。 江洵发觉她默许了上节目的事,激动得语无伦次。 等激动消退后,他决定从头开始准备。 他借着陈莞尔的电脑,查阅了一些相关的信息,最后在大脑里做了点经验总结。 时间滴答滴答往前赶,眼看着都晚上十一点多了,陈莞尔催他可以回家了。 “马上。”江洵嘴上这么说,眼睛还盯着电脑,塞着耳机听得如痴如醉。 终于,他听完了歌,把耳机取下。 “莞尔,我已经想好了咱们这原创怎么做。” 陈莞尔点头,悉听他胡言乱语。 “根据我了解到的情况,大部分rapper都有一个英文名,所以咱俩需要入行随俗,也取一个英文名。” 江洵脑回路十八弯,早就将英文名取好了,他对着陈莞尔隆重地说:“我已经想出来了,咱俩一登台,绝对可以震撼全场,让电视机前的观众惊艳到屏幕炸裂!” 陈莞尔有些好奇他究竟能想出什么鬼名字,鼓励他说说看。 江洵清了清嗓子:“我的名字就叫——Jack Xun(Ja),英译过来就是杰克·洵......” “那我叫什么?”陈莞尔好奇地问。 江洵郑重其事地介绍:“你叫——Rose Er,洋气一点就叫Roser,英译过来,可以叫你——肉丝·尔......” “We are 杰克洵 and 肉丝儿!”江洵大声宣布。 陈莞尔震惊地看着他,摊摊手:“我可以拒绝吗?” 江洵热情似火:“为什么要拒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