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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节 (第1/3页)
“这夜宵摊可真不便宜。”他看着自己的钱包, 感慨了一句。人均快接近两百块了。 “说是夜宵摊, 但其实比很多餐厅都好吃。所以你不要以貌取人。”刘韶仪坚决捍卫夜宵摊的尊严:“而且, 很多美食点评都说了, 其实她家的用料特别好,如果是同样的用料和水准,换到别的餐厅里, 价格可能还要翻倍!” 言下之意,你别不知足了。 金嘉狗腿状:“是是是,你说得对。不就是三四百块钱嘛,你老公还出得起,好吃的话明天再来!” 因为分居两地的原因, 他对刘韶仪有愧疚, 因此虽然还称不上是高薪,但花起钱来并不手软。 刘韶仪含笑啐他一口:“呸, 别乱说, 谁是你老婆了!” 眼疾手快的占了两个位置,两人坐下来等着上菜。夜宵摊的位置现在严重不够, 很多客人等不到位置又不想提回家吃, 索性就站路边或者是坐在那边花坛的边边上吃,也算是小广场一景。 两人边等上菜边聊天, 刘韶仪问他:“对了, 上次让你考虑的事情考虑好了吗?” 她问的是上次提出来让金嘉辞职来随城的事情。 金嘉神色有点为难:“现在手头上的项目还没有完成……”见女朋友瞪他,他赶紧举起双手表明态度:“真的,不是敷衍你, 我有认真的考虑过。只不过做事情要有始有终嘛,总得把手上的项目做完再提离职比较好。而且,项目奖金也有好几万呢。” 何必和钱过不去? 刘韶仪也明白这个道理,只是好不容易见到了男朋友,想不分开的念头就止不住:“知道啦。我和你说,随城真的不错,经济好,年轻人在这里也比在南云的机会要更多。你过来这边肯定能找到更好的工作。我们俩这几年一起努努力,到时候就可以买房子定居下来。” 正在两人勾勒美好未来蓝图的时候,他们点的炒饭和炒粉上来了。 “菌子就是这个香味。”金嘉猛吸了一口,有点陶醉:“这闻上去倒和南云本地的差不多。” 而且老板还挺舍得放料的。黑色的 是牛肝菌丁,红色的是火腿丁,而绿色的是青豆, 米饭浸润着油脂,粒粒分明,看上去就赏心悦目。 “用得还是黑牛肝菌,讲究。”他夸了一句。 “有什么讲究吗?”刘韶仪问。 “黑牛肝最贵,而且香味也最浓郁。”金嘉吃了一口炒粉:“好吃!” 刘韶仪骄傲得像是自己炒的:“好吃吧?” 金嘉伸出大拇指:“难怪你每天和我念叨。” 他瞟了一眼女朋友面前的牛肝菌炒饭,夹了一筷子:“我来尝尝,看看味道怎么样。” 即使是炒粉好吃,他对这份牛肝菌炒饭也没抱太大的期待。作为在野生菌产地长大的人,他对这个从小吃到大的东西无比挑剔。只有在当地,新鲜采摘,才是最美味,这简直是流淌在血液里的真理。因此,只要这份炒饭能达到七十分,金嘉就认为已经是极好了。 只是没想到,一入口,他顿时发出了一句来自于灵魂的:“卧槽!” 何止是七十分!如果满分是一百分,他都想给它打一百一十分! 首先,牛肝菌非常非常的新鲜,他甚至觉得和在老家吃过的下山菌有得一拼,风味完全没有损耗,在嘴里越嚼越香,馥郁悠长,没有任何一丝丝腐败的气息;然后,它的品质非常的好,肥厚爽滑,老板用的应该都是每一朵牛肝菌中最好的部位,没有用边角余料,吃得非常的爽。 老板的翻炒极为到位,每一粒米饭都沾染上了牛肝菌的浓香,每一口吃到嘴中都是享受。 忍不住想要再吃一口,刚想下筷子的瞬间,就发现桌面已经空了。定睛一看,他的亲亲女朋友已经把那盘炒饭给移到了另一边,正笑眯眯的看着他:“好吃吗?” “好吃。”金嘉老老实实的回答。 “比你在家吃到的更好吗?” 金嘉想起自己之前点单的时候放出的豪言,有点怂:“……是要好吃那么一丁点儿。” “那你要不要跟我姓?刘金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