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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偶像要选对 (第3/4页)
会忍不住转动。 这胡狼长得也太丑了,主要还是瘦,都不像袋鼠,胖嘟嘟的超级可爱。 这胡狼很可能是从埃及壁画上来的,因为它是二位平面的,站在亭子里,就跟皮影戏里用的皮影一样。 一个胡狼来了,它走掉了。 两个胡狼来了,它们用尖细的鼻子在晚晚脖子旁边闻来闻去,两个耳朵都立起来了……最后把桌子上的水果吃掉了。 然后一嗓子狼嚎,召集了所有的胡狼士兵来雪庐这里。 晚晚牙齿大战,发出咯咯的声音,这这这这这是要把她碎尸万段啊!不不不,她不想死,她要求阿努比斯的审判!!! 然后胡狼们就扑了上来,一人手上拿着一只手机。 “咔嚓!” “咔嚓!” “——)a……a!!!” 晚晚还没来得及暴走,就已经有一个胡狼士兵站到她身后,拿她当模特,拍了个自拍。 晚晚 果然,世界上的游客都是一个德行的。 第二个胡狼士兵又上来了,他们好像挺高兴的,在这个雪庐里拍来拍去,咔嚓咔嚓声络绎不绝,晚晚发现他们用的竟然还都是天朝dongguan生产的山寨机。 呃,晚晚终于还是留下了一滴汗,这次是热汗。主要是真的太囧了。 一只胡狼发现了她的汗珠,扭过头来,结果刚才那只吃了桌子谁给你水果的胡狼突然跑了过来,猝不及防的捧着晚晚的脸,就亲了一下。 呃……虽然亲的不是嘴唇吧,虽然那个胡狼嘴巴里都是草莓的甜味儿而不是腐肉的味道,晚晚还是觉得自己好生吃亏。不过万幸她额头的汗珠也被那只胡狼的耳朵擦掉了。 胡狼们拍完照又排好队走了,权当是到此一游。晚晚目送他们走出了好远,才终于起来松动筋骨……然而基本不太可能,她笔直的做了快两个钟头,整个都石化了。 “苍天啊,这真是……太狗血了。”晚晚的胳膊和腿都完全不能动了。不过事实证明就算全身都僵掉了,她的舌头也是很灵活的。 仅有舌头能动,晚晚唯一能干的消遣就是自言自语了,她首先把最近身边发生的所有八卦事情都说了一遍,比如阿玉又在炫耀自己男友请自己吃的超级昂贵的日本料理,再到博物馆讲解员新婚了,对象给买了一只gui的手表。这样碎碎念并不是因为无聊,而是因为这里实在是冷。有点事情做还觉得稍微好过点。 晚晚竟然问了自己一个非常诡异的问题“为什么来的胡狼士兵都是扁片儿形的?” 她突然闭上了嘴巴。 为什么? 有那么一个故事,就是爱因斯坦当年测量一只电灯泡的容量,一位一直看不起爱因斯坦的高材生拿来了皮尺和很多测量工具,废了半天力气,也没有测出来。而爱因斯坦则直接用水灌满了电灯泡,然后把水倒进了量杯里面。一秒钟就测出来。 这个故事里的高材生同学是不是真的存在不好说,但是他的存在毫无疑问告诉晚晚一个道理……就是往往最笨的办法就是最好使的办法。 晚晚顺着这个思路开始想,《雪景寒林》再厉害也只是张古画,一张纸放了三千年,无疑是非常脆弱的……莫非就因为这样,它才不能让有重量的器灵跑到自己的画里来?那这么说……嘿嘿,自己嬴的面儿岂不是大了很多? 其实晚晚并没有想错,雪景现在确实就是面临着这个问题。 “我们就没有什么别的库存了吗?”雪景气的开始查资料库。可是电脑是在卡机。而她一扭头,青袍还是在……吹泡泡。 雪景露出一个超级女神、超级高冷的微笑。 青袍正把一只淡蓝色泡泡吹起来,超级开心的样子,而一扭头就看到了自己的“哥们儿”正在用眼神把自己千刀万剐。 青袍慢慢的又把脖子扭回来,然后用igu挪动了一下转椅,保证自己和暴躁的雪景之